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
绿色食品标志、标志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安全法、绿色食品事业、生产经营者
TS201.6(食品工业)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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