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038.2004.04.008
药监、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海关等八部门联手我国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 4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八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
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行政管理、海关总署、信用体系建设、国家、质量监督、药品监管、食品安全、检验检疫
S56;S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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