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552.2001.03.003
电视法制节目的五个问题
@@ 此前任何一个时期的法制类节目都没有能象现今一样的繁荣.报刊、杂志、网络中如此,电视节目中亦然.从中央级到省市级电视台,几乎没有一家未曾设置法制类节目.这固然有法制新闻本身所蕴涵的永远值得传媒追寻的趣味性价值因素,但更为贴切的现实动因还在于随着法制的建树、在本质上是法制经济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法律问题的关切度、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度不断提高.后者既是电视法制节目的群众性基础,也是近年来法制题材节目红火的关键所在.但在繁荣的背后,我们无法忽视它还并不成熟,甚至是幼稚的数端"病灶".若不对症下药,电视法制类节目不仅不能担当起说法、释法的社会责任,而且,受众对其良性发展的预期也将难以实现--节目自身会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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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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