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与保护
新媒体时代,公众的话语权和选择权日益扩大和自由,随之而来引起的人格权纠纷相对增多,有必要引入“公众人物”的概念及其衍生的“实际恶意”原则、“微罪不举”原则、“克减”原则以及“特许权”原则等,一方面可以约束人格权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对舆论监督也可以起鼓励和保护作用。本文援引一些司法案例就此分析。
公众人物、舆论监督、人格权
D923(中国法律)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3-56
公众人物、舆论监督、人格权
D923(中国法律)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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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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