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及经费分配研究
目的 明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及经费分解比例.方法 采用文献检索、专家研讨和专家咨询的方法,对主要调查内容开展研究.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报告、慢性病管理等项目由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开展外,大部分项目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开展.按照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分配至乡镇卫生院的服务经费应在8.11~8.90元,约占53.7%~58.9%,分配至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费应在6.20~6.99元,约占41.1%~46.3%.结论 分解任务,明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有助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明确补助标准,有助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乡村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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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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