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0/zgfybj.j.issn.1001-4411.2016.23.06
泸州市已育家庭二胎生育意愿研究
目的 调查“单独二孩”政策下,泸州市已育家庭二胎生育意愿,分析政策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影响居民做出二胎生育决定的因素,为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实施提供参考.方法 采用自制问卷对幼儿园孩子的母亲进行调查,将目前只有1个孩子的家庭纳入分析.结果 不同类型家庭二胎生育意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头胎为剖宫产的家庭更不愿意生二胎,其生育意愿为自然分娩家庭的0.418倍;父母要求生二胎的家庭生育意愿是父母没有要求家庭的4.347倍;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越高,二胎生育意愿越强.结论 “单独二孩”政策作用有限,家庭二胎生育意愿还受到头胎分娩方式、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父母态度等多方面影响,开展分娩方式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有利于释放居民的生育需求.
单独二孩、生育意愿、分娩方式、父母态度、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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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9(个人卫生)
四川省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LZ15A52
2016-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924-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