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编的中国范式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中国《民法典》设置独立的人格权编,是新时代下基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作出的重大创新,是《民法典》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集中体现,对构建中国民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具有标志性意义.人格权编的体系价值在于,以"编"这一具有最大包容度的框架为人格权未来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通过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的创新,人格权编构建起了中国范式的人格权保护体系.通过对人格尊严、人格平等、人格自由发展和人格权利保护的全面立法肯认,以及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针对科技革新挑战的法律回应,人格权编有效地应对了主体客体化的风险,抵御了一切物化人的企图,展现了中国在新时代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新探索,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并为世界法律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民法典、人格权、人格尊严、自主知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
D9;D61;F32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A049
2023-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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