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位阶判断标准的反思与运用
法律位阶理论提供了判断法律形式之间位阶关系的两大标准,即条件关系和废止关系.其中,条件关系是积极标准,废止关系是消极标准,一个法律形式只有在授权另一个法律形式产生的基础上并能够单向否定被授权产生的法律形式的效力时,两者之间才能形成上下位阶关系.如果缺乏条件关系或者构成双向废止关系,则为相同位阶关系.我国传统的法律位阶的判断标准,无论是制定机关的地位高低还是立法生效范围的大小,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反思.同时,我国某些立法之间的位阶关系还不明确,也需要运用法律位阶理论提供的判断标准予以厘清.法律位阶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开展立法审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法律位阶、条件关系、废止关系、框架秩序
D924;H08;H146.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VHJ015
202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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