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11/j.cnki.zgfx.2021.04.014
人民调解员的制度角色考
人民调解是我国政法治理重大战略的有机构成之一,而作为人民调解制度实践的主导者与行动者,人民调解员的制度角色若何,如何塑造公共意象,则是从主体性的维度影响人民调解队伍组织建设、进而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技术创新的关键性问题.基于制度角色的内在规定性,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社会资本,为人民调解的社会信任奠定价值理性、技术理性基石.在此基础上,人民调解员展开调解技艺的实践运作,在法治框架下顺利实现依法调处、濡化情理、彻底化解矛盾纷争等制度职能.由于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以及制度变迁中的螺旋式发展,部分人民调解员的制度角色塑造出现了实践之失.以声誉效应为核心,构筑社会资本—调解技艺的再生产激励机制,可以为人民调解员的制度角色塑造实现良好的公共意象提供充分的制度推力.
人民调解员;制度角色;社会资本;调解技艺;再生产激励机制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中公共规制信用工具的法律优化研究"项目批准号:20XFX008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26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