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11/j.cnki.zgfx.2021.04.01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规则研究
由于既有理论规则存在的明显缺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立法和司法上有沦为"口袋罪"的嫌疑,因此,从理论上建构该罪的认定规则尤为必要.本文以2010-2020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判决为样本,利用回归分析、实践与理论契合关系分析来把握经验裁判规则与理论改善的应然方向,提出能有效影响司法的认定规则.通过综合分析发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表现出相当审慎的态度,并且形成了可类型化的裁判规则;在此基础上,可以从理论上对司法裁判规则进行完善.完善后的认定规则如果得到普遍适用,将显著提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的可控性,从而有效防止其沦为"口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规则;回归分析;契合关系分析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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