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11/j.cnki.zgfx.2021.01.007
遗产限定继承论
"遗产无限继承论"是《继承法》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性贡献.但随着经济发展,在私人财富巨额增长,财富的种类、来源多元化,以及现代家庭伦理发生巨变的今天,仍坚持此种解释论却有诸多弊端."遗产限定继承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基础,可以准确回应现代家庭伦理的文化共识、合理地解决父母继承顺位的立法技术难题、圆满实现规范领域内条款之间的自洽性与协调性,并可有效地发挥家事法的教育功能,因而应成为《民法典》体系化建设重要的理论基础.
限定继承;无限继承;血缘传承性遗产;财产本源主体;继承顺位
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项目批准号:18VHJ003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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