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六典”的继受传播及对中华法系的影响
开元六典是指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前后修撰而成的律、令、格、式及《唐六典》《开元礼》等六部法律性质的典章.开元六典是唐朝之后中华大地上诸王朝的法制,特别是法典法建设、发展的基石.从规范渊源看,开元六典在五代、辽、宋、大理、西夏、金、元、明诸王朝和政权中都是重要渊源,很多时候被直接作为法律渊源适用,或者作为法典修撰、典章制度建设时的“损益”对象.8-14世纪,开元六典在中华大地各民族政权中的全面继受和适用,对“中华民族”“中国”等近代主权民族国家概念的形成产生了积极作用;在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移植和传播,为中华法系形成提供了核心载体.开元六典的继受和传播体现出法制文明在国家认同、法律移植、国家软实力形成上的作用.总结开元六典的继受和传播历史,对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及“一带一路”倡议等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开元六典、中华法系、法制文明
2020-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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