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臂管辖权”的法理分析与对策研究
“长臂管辖权”是域外管辖权的美国表达,一般包括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和执法管辖权,这三者的行使基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长臂管辖权”同时面向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常常涉及国家之间的主权平等关系、法院与私人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和私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美国法院先后从权力论、联系论或者方便、公平和正义论中寻找其法理基础.在实践中,起源于解决州际问题的“长臂管辖权”同时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不断向域外立法管辖权与执法管辖权扩张,其适用深受美国政治和外交政策的影响,经常违反美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毫不顾及国际礼让和国际法上的“合理性”要求.随着中美关系的变化,加上“长臂管辖权”基础本身的模糊性,美国对涉中国事项滥用“长臂管辖权”的倾向愈发明显.我国应根据国际法规则,从借鉴与应对两个视角以及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构建我国法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
“长臂管辖权”、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执法管辖权、域外适用
D92;DF1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创新‘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18VSJ049
2020-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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