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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渗入公法的必然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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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相互渗透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刻.主要表现为私法渗入公法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具体,而且日益有序.二者关系的相对性是私法能够渗入公法的逻辑前提,但并不等于私法和公法可以完全融为一体.当今社会机制之下也许二者不一定泾渭分明,但至少还是有界限的,应当各自有着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定程度上它们的区分是客观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私法渗入公法是必然而有益的,但私法渗入公法也应当是有边界的.为此,目前情形下,必须强调公法不能被私法取代、公法体系不能被改变、公法自身主流不能被改变、公法不能被私法规模化渗入.即私法对公法的渗入是非整体性的、非体系化的,可以表现为个别理念、个别原则、个别环节等的渗入.

私法渗入、边界限制、公法主流、公法体系

2019-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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