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视野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供给研究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遵守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并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提供充足资源.“枫桥经验”的基本做法是完善中央立法、地方立法和社会规范的三层治理制度体系,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基层社会制度供给状态.“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的各类社团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风俗习惯等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在“枫桥经验”的治理实践中,充分发挥了社会规范的作用,实现最大限度整体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枫桥经验”在制度供给方面的启示,一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规范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发挥各类社团章程作用,三是进行习惯调查,推动社会规范显性化.
村规民约、制度供给、基层治理、枫桥经验、制度体系
C916;D638;D920.0
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9-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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