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语境下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开展,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整体转隶,检察机关又一次被推向重大改革的当口.中国检察机关在宪法上被定性为法律监督机关,但如何实现法律监督,却是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遗留的一个历史性难题.在新的依法治国语境下,检察机关必须寻找行使法律监督的新的切入点,成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守护者、宪法法律的守护者.为了实现上述职能,必须对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配置进行重大改革.
垂直领导、诉讼职权、监督职权
2018-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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