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争端解决制度研究
“一带一路”倡议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跨世纪工程.制订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争端解决机制能为中国实际主导并参与制订相关规则提供强力支撑.现有解决商事争议、国家间经贸争议和投资争议的争端解决机制均有其各自的不足,且多体现普通法诉讼程序和技巧,不大符合“一带一路”倡议大部分参与国的实际情况.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国,中国应引领制订、完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应在充分分析国际上现有机制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涵盖斡旋、调解与仲裁的制度,既充分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大智慧,又对国际上的现行制度有所扬弃.
一带一路、争端解决、调解、仲裁
DF9;D99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法律供给机制研究”16DZA064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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