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限度
网络时代我国刑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呈明显的扩张化趋势,这一趋势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不断地突破罪刑法定原则.划定刑法解释的内部限度应该在坚持“法条用语的可能含义”、“一般人的预测可能性”这两条一般标准的前提下,先根据网络犯罪的类型确定刑法解释的大致方向,再根据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等价性确定刑法解释的具体限度.划定刑法解释的外部限度应该立足于现实主义的网络治理模式,探索刑法与准则、市场、技术各自作用的边界:刑法不应该沦为保护网络准则的工具;刑法应该为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有出路;通过技术代码能够保护的法益不应求助于刑法.
网络犯罪、解释、内部限度、外部限度
D914;F832.33;F11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FX031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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