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股东会与董事会分权制度研究

引用
公司权力如何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分配是公司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股东优位主义和董事会优位主义的脉络下,我国学者多认为中国公司法偏向前者,而后者为世界潮流.然而,比较法上的观察表明:各国并无一定之规,我国法亦有另外解释的可能.因此,公司分权的道路选择不应以一国一地的做法为圭臬,而应诉诸功能进路和经济分析.基于交易成本节省的原则,不同类型的公司权力应在充分考量具体情势的前提下,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妥当分配,最终令股东会和董事会各自享有独立且对等的权力,并通过合作共同促进公司治理的提升,这就是股东会和董事会“同等主义”的意义所在.

股东优位主义、董事会优位主义、交易成本、分权、同等主义

F27;DF4

201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26-1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17,(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