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研判与我国的对策
一、最终裁决对我国海洋权益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整体颠覆我国在南海断续线的权益主张.仲裁法庭通过“解释”沿海国海洋权益的“国际法依据”,否定我国南海断续线及其历史性权利主张.通过“解释”高潮高地、低潮高地的认定标准及其法律地位,否定我国在南海断续线的岛屿主权主张,并认定南海低潮高地不是领土.通过上述认定,整体否定我国在南海断续线内200万km2管辖海域的海洋权益主张,将我国依托四群岛所能拥有的海域面积缩减为数万km2之内.
本部分为中国法学会课题“我国南海岛礁所涉重大现实问题及其对策”项目批准号:CLS2015ZDWT5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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