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
从单纯凭错案追究责任到符合主客观相统一条件时才追究错案责任,体现了人类对司法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司法的文明进步.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相辅相成,分别体现对司法权的控制与保障.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错案进行责任追究,体现了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危害结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增强司法人员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贯彻权责一致原则,也符合我国国情.对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错案予以责任豁免,是体现司法职业特殊性、遵循司法规律的需要,是实现权力与责任相一致、权力控制与权力保障相统一的需要,也是贯彻现代刑罚理念的需要.
错案、责任追究、责任豁免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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