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法方法困境及出路
公平公正待遇条款语义抽象,作为条约规则直接适用,既容易引发适用分歧和裁决矛盾,也容易导致私人投资者滥诉,从而损害东道国经济发展主权.国际社会试图通过“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之限制和“例外条款”之排除等立法技术厘清公平公正待遇内涵以达到限制滥诉和化解裁决不一致的目的,但却陷入了条约规则适用的法方法困境.回归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条约原则地位,并用“立法和司法”、“原则+规则”的法方法,不仅可以避免投资者直接依据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起诉和滥诉,而且保留了司法、仲裁机构在保证缔约方原意的前提下合理解释或适用条约的空间,平衡了私人投资者权利与东道国经济管理主权之间的关系,最终达到化解公平公正待遇适用风险和法方法困境的目的.
公平公正待遇、条约规则、条约原则、法方法论
D997.4;F276.7;F830.5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6-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7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