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犯罪预防中合规计划制度的借鉴
基于对传统企业犯罪预防模式的反思,国外出现了通过合规管理进行企业犯罪预防的立法实践.具体讲,主要是赋予企业合规以量刑意义,促进企业自我管理的推行.通过对我国企业犯罪惩治的效果考察发现,虽然刑事法网日渐严密,刑罚结构总体较为严厉,但并未收到良好的企业犯罪预防效果.而合规计划在企业犯罪预防中的有效性以及《萨班斯法案》404条款对企业内控的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模本.具体到如何借鉴,首先可以通过量刑激励推动企业合规;其次,借鉴合规计划中蕴含的企业犯罪惩治的刑罚理念,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严厉个别犯罪的刑罚,尤其是对财务欺诈、虚假评估等犯罪的惩处,以推动企业自觉实施自我管理.
合规计划、企业犯罪、自我管理
该文是孙国祥教授主持的司法部课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刑事法律研究”项目批准编号:12SFB2026的阶段成果.
2015-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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