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
“专车”现象本质上是共享经济的一种类型,它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国内外政府对“专车”的态度不一,传统出租车行业对其强烈抵制.但是,“专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类型有很大发展前途,不应该禁止.通过建立混合规制模式,可以扬长避短,社会和消费者可以得到更多福利,地方政府可借以推进社会财富再分配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混合规制模式是由“合作监管+自律监管”构成,地方政府在其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是由共享经济运行机制和共享公司法律结构决定的.
“专车”、共享经济、混合规制
D920.4;F239;F724.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2015-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8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