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补救判决的适用——基于104份行政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6条规定了一种“新”的判决方式——补救判决.早在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就初步确立了该种判决方式,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司法实践对于该判决方式的适用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救判决的法律效果.因此,以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为依据,对补救判决的适用情况进行归纳分析,不仅有助于修法后补救判决的正确适用,而且对于提升法院补救判决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行政诉讼、补救判决、行政裁判文书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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