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解决行政争议的第三条道路
当前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法律途径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但实践效果差强人意,两种方式还存在若干难以弥补的缺陷.如果把对西方制度借鉴的目光转向中国本土法律资源,审视现行宪法框架下的制度设计,会发现行政检察具有弥补诉讼和复议缺憾的潜力,其所具有的主动性、弱对抗性、威慑性以及公共利益导向等制度优势,可以以更高效、更容易被各方接受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因此,建议将其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第三条道路.
行政检察、行政争议、检察建议、行政诉讼
D925.3;D630.1;C924.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AFX005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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