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构建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如何构建,是当前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此,各方面在认识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而分歧的背后则隐藏着对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现实状态的不同判断以及对我国法院改革的不同主张和期待.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行政化”的问题,但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行政化”,而是审判权运行秩序的紊乱;一线办案法官的权力与责任应尽可能扩大和强化,但“法官独立”不是我国法院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审委会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总体作用不应减弱,审委会讨论案件也决不应限于“只讨论法律适用”.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应以上述认识为基础展开.
司法改革、审判权、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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