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罪加害行为的事实认定与制度建构
非罪加害行为是指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因特定缘由法院没有判决认定有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侵权行为,包括实体非罪、证据非罪、程序非罪三种类型.刑事司法性与民事违法性是其典型特征.在司法实践中,非罪加害行为在事实认定与责任追究上存在以刑否民、程序缺失、模式单一等问题,非罪加害情形中的被害人权利保护与救济问题常常被忽视.为解决这一问题,理念上要重视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注意刑民差别,对“先刑后民”的传统司法模式进行反思和重构;在制度层面,要建构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程序制度,包括民事诉权告知机制、权利救济建议机制、证据效力、事实认定复核机制等,建构保障被害人实体权利的程序制度,包括直接决定赔偿机制、涉案财产追缴保全机制和推进既判力制度,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非罪加害行为、权利救济、权利保障建构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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