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法律机制
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的新要求,对现有的法律理念与实施机制提出了严峻挑战.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法律上必须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涉及到的各种利益关系,确定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的顺序.环境法在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方面肩负着使命与责任.《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在回应生态文明建设新需求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还需要进一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制定新法的方式,健全综合决策的环境法机制.
生态文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法律机制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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