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治试验的动力机制与制度前景
“内在制度”理论证明,鼓励和引导地方法治试验有利于推动制度的生成并提升其生命力,与经验“试错”的实践逻辑相吻合.地方政府和政府中的“代理人”为人们提供优质的“非市场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和“政府供给产品与服务”可以吸引特色资源,推动地方发展,发挥竞争动力学优势.这又反过来强化了地方竞争,产生了地方发展动力.当前,地方已从基础设施、政策优惠等技术竞争走向法治创新的制度竞争阶段,主动返回“有限政府”,推动民主选举,开放权力资源,促成地方法治有效治理秩序的形成将成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在财政驱动型地方发展背景下,当前地方改革须在实践问题导向下,对地方法治可能偏离甚至背离国家法治框架的风险必须及时预设有效的制度红线,促其朝向培育公民、激活社会、重塑政府之路加速迈进.
内在制度、地方竞争、优势资源
国家社科基金“法治国家建设的地方实践模式研究”12CFX001;重庆社科院基础课题“三峡后续工作的法律政策供给研究”2013-JC-3的阶段成果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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