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全球化是现代性的延伸,具有脱域属性.在全球化时代,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规则表现,亦具有脱域的特点与表现形式.在法律全球化过程中,比较法对全球化有特殊敏感性,它所具有的比较方法、多层视角、脱域取向与反思效果等理论优势,有助于形成解释法律全球化现象的新理论.但传统比较法存在的四个缺陷,即西方中心论、国家中心论、功能比较论与私法中心论阻碍了此一理论抱负的实现.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比较法学界正孕育一轮比较法的范式革命,而中国比较法需要从古今与中西、内部与外部、自主与开放、理论与实践、支配与解放五种关系的反思中寻找新的道路.
法律全球化、脱域、比较法、范式革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法治评估创新及其在中国的推广应用研究”12&ZD237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3页
1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