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司法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深化司法改革,必须坚持法治理念,遵循司法规律.应当完善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独立行使的机制,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方式,理顺纪委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理顺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要改革司法机关人事、财政过度受制于同级党政组织的制度.法检公分工配合制约的原则存在缺陷,应采取措施加以弥补.规范大要案的办理,保证“打黑”活动依法定程序进行.遏制司法行政化倾向,进一步规范审委会、院庭长与合议庭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司法绩效考评制度应当进行科学化、合理化的改革.应继续推动司法官职业化,提高司法官待遇.对司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遴选应当更加规范.
司法改革、司法规律、司法行政化
2013-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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