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廉洁制度设置研究
司法廉洁制度调整对象包括三个范畴:人的范畴为法官,事的范畴为案件,权的范畴为联系人和案的审执权力.司法廉洁制度据此分为法官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审执权力制度三大制度体系.三个制度体系可细分为若干子制度,每个子制度又可细分为若干具体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建设应注重“面”的协同与“点”的突破的结合.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司法廉洁制度各组成部分均有重要项目需要重点突破.司法廉洁是反腐败体系重要一环,司法廉洁制度创新,不仅对于公正廉洁司法意义重大,而且对于推动廉政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司法廉洁制度、制度体系、制度设置、反腐败体系
201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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