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的利益结构与人格权法定
人格权具有立体式的利益结构,其内核是基于人格要素内在本质而生的固有利益,外围则是超越内在本质的衍生利益,即信赖利益、公共利益、载体利益、牵连利益等.立体式的利益结构易使人格权边界模糊,在法律解释和人格权法定两项基本应对路径中,后者更具基础意义.依照固有利益的本质属性,为实现人格权的具体化,人格权应坚持类型强制.人格权类型固定有利于明确衍生利益的范围,提高责任法的操作性.人格权法定并不是绝对的,类型强制具有非封闭性,类型固定的基本手段是例示主义.
人格权、人格利益、权利冲突、人格权法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侵权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及其运行机制研究"11CFX016;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侵权法的宪法基础"的一部分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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