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组织法制探索
我国于1954年起,陆续制定了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组织法,并经多次修改.但仍存在诸多缺失,导致一些机构设置缺乏法律依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同时,对已有规定,实践中常有背逆.必须检视行政机构组建和活动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完善中央及地方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组织法制,以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需要.
组织法制、行政组织法、行政机构改革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8-23
组织法制、行政组织法、行政机构改革
2013-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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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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