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和立法结构探讨
国家所有权在权利性质、权能设置、行使方式、法律保护等方面与传统民法上的所有权存在重大差别,已脱离传统物权和所有权的理论构成和立法结构。依公物法的理论看,《物权法》中规定的国有财产可类型化为国有自然资源、国有公共用财产及国有营运资产等,它们分别具有国有公物或国有私物的属性。国家所有权具有私权和公权的二重性,受私法和公法共同调整,是一种特殊的混合法律关系。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建构应当超越私法的传统界域。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设置财产权总则,将国家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专章或专节加以规定。
国家所有权、公物、私物、财产权总则
D923.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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