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年龄生平境遇犯罪理论的提出与证立——以重新犯罪风险测量为视角
本文首次提出了测量重新犯罪风险的逐级年龄生平境遇犯罪理论.首先,在研究犯罪发展理论、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综合犯罪理论之于犯罪人持续与终止犯罪解释力的基础上,提出逐级年龄生平境遇犯罪理论的三个核心命题及11项相应假设.其次,设定了年龄、早年家庭依恋强度、早年学校依恋强度、服刑境况、生平遭遇、不良交往行为强度、反社会行为强度、反社会人格强度的八个测量模型,在对来自不同类型监狱的1238个在押犯随机样本的问卷调查与回归分析的基础上,按照P值小于0.05的标准,从八个测量模型中逐一提取了20项预测因子,创建年龄、生平境遇、行为与选择三个测量模型.根据三个测量模型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论证了逐级年龄生平境遇犯罪理论的三个核心命题.
年龄、生平境遇、重新犯罪风险
D917(法学各部门)
2011-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7-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