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思维:个性与共性及其认识误区
法官思维近年来成为现实司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法官思维的主体是法官,对象是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则.本文首先从司法活动的特殊规律出发,列举分析了法官思维的个性;接着分述了法官思维的共性,即:法官作为普通人,其思维具有大众性.法官作为公务人员,其思维具有公共性.法官作为中国公务人员,其思维具有中国特色;最后指出了法官思维常见误区及其避免之道.作者认为,避免法官思维误区,除了要强化专业教育培训和综合知识学习,经常不断地提升法官们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之外,当务之急在于帮助、督促法官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从而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官思维个性与共性之辩证关系.
法官思维、个性与共性、思维误区
D9(法律)
2011-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