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请求之本土路径
典型意义上的部分请求业已在本土出现.所谓重复应诉之累和重复审理之累并不真实或并不严重,部分请求甚至对被告有利.从诉讼标的论难以演绎出确定性结论.本土部分请求的诱因多是被告无足够的偿还能力,准许合理的部分请求是维护正义之需,一次性解决纠纷原则应该退后.原告在提出部分请求时应疏明正当理由,败诉即不可再诉.法院的审理重心应前置,以确保后续诉讼的快速处理.准许部分请求还将面临级别管辖、抵销等方面的问题.
部分请求、诉讼标的、一次性解决纠纷、诉讼费
D9(法律)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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