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9.01.012
论竞争法中的法定赔偿:制度变迁个案的解剖——基于不正当竞争案例的整理与研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对于既无充分证据证明原告损失、也无法认定被告所得的情况,没有相应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此类案件,法院进行了各种探索,并逐渐确立了定额赔偿的制度.但此种制度一直受到合法性的困扰.在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明确规定法定赔偿金制度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确立此种制度也势在必行.而法学理论界对这一制度变迁未能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与关注,是法学研究值得总结的教训.本文通过对我国司法案例的类型化整理与系统考察,对这一制度变迁过程进行了研究.
不正当竞争、定额赔偿、法定赔偿、制度变迁
DF5;D92
司法部200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我国民法实效制度创新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课题编号07SFB1007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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