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8.01.005
论推定课税的法律规制
推定课税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防止税款流失,提高征收效率,保证税负公平、合理的同时,也给滥用征税权力或权力寻租开启了方便之门,因此迫切需求对其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中东欧国家以及我国大陆的推定课税制度的比较分析,揭示了我国推定课税制度存在形式和内容的诸多缺陷,在实践中存在普遍滥用的倾向.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提出了规制措施.在实体法上要坚持合法、合理和有利于纳税人的推定原则,重塑推定课税的权义结构,并对其适用情形作出严格限定;在程序法上则要坚持分权制衡原则,正确使用推定课税方法,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推定课税、权力滥用、法律规制
F81;D9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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