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7.06.003
中美征收制度重要问题之比较
我国关于征地、征收问题的各种分析和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二是补偿是否公平,三是程序是否公正.本文就上述三个方面系统比较、分析了中、美两国的征地制度,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政府征收权存在的必要性,公共利益的要求及其内涵,以及对征收必须进行以"公平市场价值"为标准的公正补偿.本文认为:第一,"公共利益"应由立法机构来定义;第二,"公平市场价值"是切实可行的、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公正补偿标准.我国下一步的征地改革,有必要将这一补偿标准明确化;第三,在征地程序上,我们必须改进现有程序,防止征地权力过分集中且不受有效监督、民众缺乏有意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弊病.
法和经济学、征地、公共利益、合理补偿、程序公正
D9(法律)
2008-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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