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7.02.003
当代中国法制的阶段性与超越性——与19世纪英美法制之比较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上相当于19世纪的英国和美国.当时英美两国的法制发生的六个主要变化,正是我们研究当代中国法制能否超越19世纪英美法制发展水平的重要参照系.实践表明,凡是主要靠法律理念变革来实现、而不靠或者较少靠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来实现的法制项目,中国则可以超越19世纪英美法制的发展水平;凡是主要靠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来实现的法制项目,中国则没有超越英美法制的发展水平.因此,法制最终只不过是经济关系的记录而已.
当代中国法制、19世纪英美法制、阶段性与超越性、经济条件
D9(法律)
2007-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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