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6.06.011
分时度假法律模式之研究
在不同的分时度假法律模式中,买受人拥有的对标的物的权利可能不同,它可以是各种所有权、各种他物权或债权等.在遵循一物之上有且只有一个无期物权即所有权的国家或地区,针对某模式的分时度假,若创设一种有期限限制的所有权,可能造成该所有权与他物权没有实质区别;若创设一种新的他物权,则可既达到相同的效果,又可以避免该问题.基于不同模式下分时度假所共同具有的特征,许多规则是可以普遍适用的.
分时度假、法律模式、信托受益权、物权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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