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6.03.012
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以台湾地区的法制为中心
不动产财产权自由尽管有不完美之处,但其仍然是一项原则,对其的限制应视为例外.简单地说,只有在不动产财产权自由无法达到福祉最大时,才会思考对其限制与否.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的不完美并不当然意味着对其应予以限制,只有认定限制所带来的福祉高于限制的成本时,才有限制的必要.对不动产财产权的限制必须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才符合宪法保障财产权的精神,并求得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的平衡.
不动产财产权、自由、限制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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