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1707.2006.03.012

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以台湾地区的法制为中心

引用
不动产财产权自由尽管有不完美之处,但其仍然是一项原则,对其的限制应视为例外.简单地说,只有在不动产财产权自由无法达到福祉最大时,才会思考对其限制与否.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的不完美并不当然意味着对其应予以限制,只有认定限制所带来的福祉高于限制的成本时,才有限制的必要.对不动产财产权的限制必须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才符合宪法保障财产权的精神,并求得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的平衡.

不动产财产权、自由、限制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39-15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