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6.01.008
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春秋战国以前的判例研究,由于史料的局限,无从考证.春秋战国以后,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经历了秦汉、唐宋和明清三个时期.秦汉时期进行了对判例的系统整理,并确立了"集类为篇,结事为章"的判例编撰体例.唐宋时期已出现判例研究集,郑克<折狱龟鉴>最有代表性.判例研究立足制定法的原则、精神,总结审判经验,介绍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克服制定法疏漏.明清时期杨昱所著<牧鉴>,创立了经(经义)、史(判例)和论(评论)三位一体的判例研究模式.出现了以薛允升<读例存疑>为代表的比较系统的判例研究的专门著述.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侧重于总结司法经验,启迪法官智慧,服务立法改革.判例研究与传统…展开v
判例研究、学术史、中国古代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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