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5.02.005
论行政法的宪政基础--对行政法与宪法之间关系的再认识
在对行政法与宪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上,我国行政法学界的主流观点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事实上,行政法与宪法具有作为公法的同一性;两者之间也存在作为部门法的差异性;最为重要的是,"宪政国家是行政法的前提",行政法必须构建在宪政基础之上--行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其在宪政结构中的地位与职能、宪政控制行政法治的性质与方向、宪政决定并塑造行政法的风貌与品格.中国行政法同样需要具备宪政基础.
行政法、宪法、宪政、政府
D91;D62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