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5.02.002
人本法学教育观论要--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
法科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科学模式,应当秉承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在法科教育备感迷惘的今日中国,我们一定要依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科学构建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具体而言,研究中国问题、作中国文章是新理念,高素质法学人才和高素质法务人才的整合性法律英才是新目标,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实践化是新方法.人本法学教育观是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指导理论基建工程的重要端口,具有显明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的深入研讨空间.
以人为本、法科教育、高境界法律人才
G64;D92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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