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4.02.014
犯罪概念的哲学思考
犯罪概念理论经历了从形式的概念到实质的概念,又从实质的概念到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再从统一的概念到形式与实质相分裂的概念这样一个发展过程,成为刑法学的一大困惑.在这个问题上,外国刑法学最终走向了不可知论,而中国刑法学则滑向了形而上学唯物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其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中外刑法学都只是孤立、片面、静止地研究犯罪概念,不了解概念的相互联系和运动发展.犯罪概念是由先于刑法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刑法的任务不在于解决犯罪概念问题,而在于运用已先于自己而存在的犯罪概念来作出判断.刑事司法的任务是在刑法判断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推理.犯罪概念的形成、运用犯罪概念所进行的刑法判断、以及运用犯罪概念和刑法判断所进行的刑事司法推理,是犯罪概念运动的一个完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犯罪作为一个概念它是统一的,不存在形式概念与实质概念之分,也不存在立法概念与司法概念之分.
概念、判断、推理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