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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1707.2003.05.015

犯罪构成的实践运用

引用
犯罪构成的实践运用首先是基于对犯罪构成这一规格模型的认识和理解.犯罪构成一旦成型即获得客观存在的属性,成为一种中性的规格模型,不得随意改变.犯罪构成只有与犯罪事实相结合才具有实践价值.犯罪事实只有经过人的评价和判断,才能与犯罪构成进行连接与匹配.通过对犯罪构成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和理解,将两者紧密的结合起来,完成对犯罪构成的实践运用,就是一个犯罪构成的规范评价过程.

犯罪构成、犯罪事实、价值评价、规范评价、实践运用

D914(法学各部门)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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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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